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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用病死猪肉将追究刑责

内容出处:餐饮公司 发表时间:2012-03-20

 南通食堂承包提醒:餐厅售卖病死猪肉,或者使用无证的消毒餐具,将会被立案处理,甚至追究刑责。

日前,市食品药监局发出公告,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要严格遵守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依法经营。即日起,各餐饮服务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和纠正存在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食堂承包根据专项行动部署,餐饮消费食品打假将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大米、米面制品、豆制品、一次性餐具等为重点产品,以集体食堂、城乡接合部小型餐饮单位、车站码头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和区域。

其中包括: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来源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等;为单纯改变菜肴的色香味或掩盖食品变质等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尤其是在米面制品中非法添加硼砂、熟肉制品中滥用人工色素、面点超量使用含铝膨松剂等;采购、使用无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不合格餐饮具的。

用“地沟油”将送司法机关

南通食堂承包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整治阶段集中在3月到11月。“我们将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餐饮消费食品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案件。”市食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并查实餐饮服务单位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采购、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将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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